根据国际贸易的标的不同,可以把国际贸易分为三个部分,即国际货物贸易,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。国际货物贸易即是国际货物贸易,提以货物为标的国际买卖交易。在不同国家的法律及有关的国际条约上,可能对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性作不同的规定,即以不同的标准来确定一个贸易是否是国际货物贸易。
一. 作价方法
1. 固定价格 这是国际贸易采用较多的作价方法。在价格条款中应至少具备如下四个方面:
(1)计价的数量单位 例如“每公吨”;
(2)单位价格 例如“100”;
(3)计价货币 例如“美元”;
(4)贸易术语 例如“FOB广州”;
(5)其它约定。
2. 非固定价格
(1)暂不作价
1)按交货或装运时的国际市场行情再行确定价格;
2)以X年X月某地的有关商品交易的收盘价格为基准加(或减)X美元;
(2)暂定价格
1)滑动价格:P=P0*F(X)
式中P为交货价格;P0为合同确定的基本价格;F(X)为合同确定的交货价格计算函数。
2)协商价格:在合同中可规定价格的协商条款,但一定要明确在协商无结果时采用何种价格。
二. 货物的溢短装与价格
在合同中可对货物的溢短装制定相应的条款,一般情况下,规定溢短装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。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如下因素:
1.溢短装对买方有利的情况;
2.溢短装对卖方有利的情况;
3.溢短装对买卖双方都有利的情况。
三. 商品包装的额外费用
商品包装的费用一般含在合同价格中,如买方要求特殊包装而卖方也同意时,可酌情提高货价。
四. 佣金与折扣
合同中含佣价、佣金率、佣金、净价的关系为:
佣金=含佣价*佣金率;
净价=含佣价-佣金=含佣价(1-佣金率)